《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範(2020年修訂)》(農業農村部令〔2020〕第3號)已於2020年4月21日發布
,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
。根據《獸藥管理條例》和《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範(2020年修訂)》規定
,現就《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範(2020年修訂)》(以下簡稱“獸藥GMP”)實施工作安排公告如下
。
一
、所有獸藥生產企業均應在2022年6月1日前達到新版獸藥GMP要求
。未達到新版獸藥GMP要求的獸藥生產企業(生產車間)
,其獸藥生產許可證和獸藥GMP證書有效期最長不超過2022年5月31日
。
二
、自2020年6月1日起
,新建獸藥生產企業以及獸藥生產企業改
、擴建或遷址重建生產車間
,均應符合新版獸藥GMP要求
。
三
、自2020年6月1日起,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受理獸藥生產企業按照新版獸藥GMP要求提出的申請
,經檢查驗收符合要求的
,獸藥生產許可證和獸藥GMP證書有效期為5年
;受理獸藥生產企業到期換證並按照2002年發布的獸藥GMP要求提出的申請
,經檢查驗收符合要求的
,獸藥生產許可證和獸藥GMP證書有效期核發至2022年5月31日
。
四
、2020年6月1日前已經受理的申請
,按原規定完成相關工作並核發獸藥生產許可證和獸藥GMP證書
,證書有效期核發至2022年5月31日
。
特此公告
。
農業農村部
2020年4月30日
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網站